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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申报
发布者:宋晓娅  发布日期:2024-11-08 查看:186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位老师:
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号)和《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云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将开展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暨云南省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仅限已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单位申报。
2.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55岁,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申报应以团队形式进行,成员不少于3人,其中要求至少有1名具有高级职称的行业专家。
4.申请人近2年必须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任务,且主讲过所申报案例库相关的课程,教学效果良好,熟知案例教学基本规范和案例建设的基本要求。同一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所列团队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已获得省级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未结项的不得参与本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时间及上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
申请人填写《云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于2024年11月5日前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应用,上传申报书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具体操作方式可见《专业学位案例库申报操作手册》(附件5)。
2.培养单位初评
项目申报人完成申报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完成初评,请培养单位分管院长,于2024年11月7日前登录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应用,点击进入“工作台”,在“项目审批”模块下完成院系审批。各培养单位填写《云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在 11月8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通过OA发送给研究生院宋老师)。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组织校内外专家于11月12日前完成评审工作。评审结果优秀的将推荐参加省级项目的评选,良好的将作为校级项目进行立项建设。
三、工作要求
1.每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如没有获得省级立项建设的本次要求必须至少申报一项。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宣传动员、认真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骨干力量参与专业学术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项目的申报。
四、经费额度和项目管理
1.获得省级教学案例库建设立项的,学校将资助项目经费5万元,获得校级教学案例库建设立项的,学校将资助项目经费3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2.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将纳入“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进行管理,项目管理按“云南大学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3.建设期满,将进行结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将收回未使用完的经费,同时2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五、结项要求
结项时须提交的编写完成的案例库,案例库中案例应不少于20个,其中自编案例不少于10个。如达到以下要求之一可视为结项合格:
1.编写的课程案例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 (https://case.cdgdc.edu.cn/)或对应的专业学位教指委案例库以及学校认可的主流案例库(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清华经管工商管理案例中心、哈佛大学案例库、毅伟案例库);
2.编写的课程案例库被其他高校采用(须有相关证明)。
六、其他
获得资助建设的教学案例库,资助期间应积极参与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案例库等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的案例征集。
材料提交时间:
2024-10-21至2024-11-0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