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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专项项目
发布者:郭晋宇  发布日期:2025-09-29 查看:34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专项项目申报流程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认真组织研究生学习《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和实践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动员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参加本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项目、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并做好选题指导和申报组织工作。各环节操作流程详见《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附件2)。
1.项目负责人申报(9月5日- 9月15日)
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以下流程填报:了解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 确定申报选题和指导教师 → 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 → 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应用下载《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1)或《云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2),填写完整后上传,并指定指导教师审核。
2.指导教师审核(9月5日- 9月18日)
指导教师由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至少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学者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所指导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
3.专家评审(9月5日- 9月24日)
研究生院为通过指导老师审核的专项项目指定评审专家。专家认真阅读项目申报书后,根据系统中的项目评审指标,按要求分项给项目打分。
评审要求:研究生院已在系统设置了项目评审指标供评审专家参考。
4.学校终审(9月24日- 10月13日)
研究生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的评分排序情况,确定专项项目立项项目,获准立项名单于10月13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9-05至2025-09-1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