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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
发布者:翟梦辉  发布日期:2023-09-20 查看:2285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组织申报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
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培养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满足《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的各项申报条件。
2.申报项目须是已立项建设的云南大学校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2022年度云南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附件4),合作双方已签署协议且实质开始运行。
二、申报范围及名额
获批校级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的16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各推荐1项参评,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校级评审,择优推选出3项参评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培养单位初评
各培养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确定推荐项目。
2.申报人线上申报
获得培养单位推荐的申报人按以下流程进行线上申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创新人才项目管理应用中下载项目申报书(附件2-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2)→填写完整后,将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12月13日前上传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5 申报人使用手册》
3.学校评审
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2月19日前报送云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四、建设要求及资助额度
1.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建设经费为10万元/年。申报成功的项目按省级立项经费进行补差,并按省级建设周期及要求进行结项。
2.申报项目需在申报书“预期成效”部分提出可衡量、可考核的绩效评价指标。研究生院将对项目的经费使用、项目进展、建设效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暂停资助。
3. 3年建设期满后,由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基地进行教育质量检查与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对合作良好、机制健全、运转高效、管理科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联合培养基地冠名“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的,终止项目。
五、材料报送要求
获得培养单位推荐的项目申报人于2022年12月13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上传至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系统。
1.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1)WORD电子版。
2.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证明材料(附件2-2)PDF电子版。
3.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及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的PDF扫描版。
特别提示:申报书无需培养单位盖章,经校级评审后确定的推荐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12月16日17:00前将加盖合作单位签章的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明远楼103,请负责人把控好时间,提前准备。
联系电话:65033585 联系人:郭老师
附件:
1.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1.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2.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证明材料
3.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推荐汇总表
4. 2022 年度云南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
5.申报人使用手册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5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2-12-05至2022-12-1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