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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云南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平台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5-06-03 查看:70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2025年度云南大学产教融合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研究生分类培养改革,培养研究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2025年度云南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本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有较为丰富的实践教学和管理经验、与相关行业联系紧密,一般应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
2.本项目仅限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单位申报,依托的专业学位类别名称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更新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填写,优先支持已签署合作协议且实质开始运行的项目,已开展合作但尚未签署合作协议的项目,需在立项后三个月内补交加盖公章的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3)。
3.已获省级、校级立项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已主持产教融合基地项目且暂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主持此类项目。
4.目前无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立项的专业学位点(0453国际中文教育、0551翻译、0651博物馆、1451文物、0751气象、0853城乡规划、1356美术与书法、1357设计)此次须至少申报1项。
二、建设周期及资助额度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校级产教融合基地项目建设经费为5万元/年。
三、建设要求
1.项目需围绕研究生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来开展建设。申报项目需在申报书“预期成效”部分提出可衡量、可考核的绩效评价指标;成果形式应以项目、论文、专利、专著、教材、国家级及省部级奖项、实践报告等为主,成果应在一定范围内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2.须在立项后三个月内与合作单位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已经签订合作协议的项目且在合作有效期内的,无需重复签订。新签订的合作协议或补充协议中,项目或基地名称须包含“云南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信息。
3.研究生院将对项目的项目进展、建设效果和经费使用进行中期检查,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暂停资助。2年建设期满后,由研究生院负责对基地进行教育质量检查与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合作良好、机制健全、运转高效、管理科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联合培养基地,优先推荐参评“云南省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地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明显改善的终止项目。
4.基地管理参照《云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执行;学生外出实习实践须严格按照《云南省及云南大学学生外出管理办法》和《云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报人线上申报(5月29日-6月10日)
申报人按以下流程进行线上申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在创新人才项目管理应用中下载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填写完整后,将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0日前上传系统,具体操作见《附件4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及审核操作手册》。
2.分管院领导审核(5月29日-6月13日)
各培养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由分管院领导登录系统对校级申报项目进行审查。
3.学校评审(6月14日-6月25日)
研究生院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择期公示立项结果。
五、材料上传要求
1.云南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书(附件1)WORD电子版。
2.云南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证明材料(附件2)PDF电子版。
联系电话:65033585 联系人:翟老师
附件:1.云南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
报书
2.云南大学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证明材料
3.云南大学与名称框架合作协议(供参考)
4.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申报及审核操作手册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9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5-29至2025-06-10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