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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发布者:郭晋宇  发布日期:2025-09-30 查看:2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第十七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及第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及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学术学位研究生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行业企业实践,解决实际问题,我校将启动第十七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及第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厅级项目”)将统筹到研究生科研创新及实践创新项目中一并执行。研究生科研创新及实践创新项目现分为厅级项目(理工农医类)、厅级项目(人文社科类)、校级项目(理工农医类)、校级项目(人文社科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条件
(1)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我校在校非毕业年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博士或硕士)均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第十七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及毕业年级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第十七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前期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
(2)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
我校在校非毕业年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博士或硕士)均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第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学术学位研究生及毕业年级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第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实践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前期实践基础和实践能力。
2.申报要求
(1)申报厅级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读一、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或博士)。
(2)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
(3)本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及实践创新项目结项不合格、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不可申报或参加本届项目;主持在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届项目,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本届项目。
(4)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他人主持的项目数量最多为2项(含往届未结项项目)。超过规定者将取消所有项目参与资格,仅保留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的项目。
3.其他事项
根据《云南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在申报研究生科研创新及实践创新项目的过程中,培养单位可优先考虑推荐品学兼优的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立项计划和资助额度
本届研究生科研创新及实践创新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一年半,分为厅级项目、校级项目(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项目、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专项项目)进行立项,立项项目均可获得学校资助,同时鼓励学院、研究院(所)以一定比例予以项目配套经费支持。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研究生进行原创性科学研究探索,提升研究生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和理解,鼓励我校研究生为地方经济发展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发展研究与实践,特在本届研究生科研创新及实践创新项目厅级和校级项目中分别单列“研究生原创探索科学研究”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专项项目。
具体立项计划和资助额度如下:
项目类型 | 第十七届研究生 科研创新项目 拟立项数 | 第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拟立项数 | 资助额度 | |
人文社科类 | 理工农医类 | |||
厅级项目(研究生原创探索科学研究项目) | 11项(由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从学术学位博士申报的厅级项目中择优推荐) | / | / | 25000元/项 |
厅级项目 | 195项 | 68项 | 10000元/项 | 15000元/项 |
校级项目 | 368项 | 237项 | 3000元/项 | 6000元/项 |
校级项目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项目) | 10项 | 10项 | 3000元/项 | |
校级项目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专项项目) | / | 10项 | 3000元/项 |
三、工作程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科分布、项目类型,制定本单位研究生科研创新及实践创新项目申报规则及管理规定,并认真组织研究生学习《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和实践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附件1)等相关文件精神。动员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本届项目,并做好选题指导和申报组织工作。培养单位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推荐至研究生院。各环节操作流程详见《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附件2)。
1.项目负责人申报(9月5日-9月15日)
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以下流程填报:了解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 确定申报选题和指导教师 → 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 → 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应用下载《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1)或《云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2),填写完整后上传,并指定指导教师审核。
2.指导教师审核(9月5日-9月18日)
指导教师由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至少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学者担任。指导教师负责对所指导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
3.专家评审(9月5日-9月24日)
各培养单位为通过指导教师审核的项目指定评审专家,每个项目的评审专家人数原则上为不低于3人的单数。
专家认真阅读项目申报书后,根据系统中的项目评审指标,按要求分项给项目打分。
评审要求:(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及实践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各培养单位主要领导或学科带头人担任,委员由研究生导师、骨干教师担任,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科研创新及实践创新项目的评审工作;(2)研究生院已在系统设置了项目评审指标供评审专家参考,其余细则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研究制定。
4.培养单位定级别(9月5日-9月26日)
根据《云南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及第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推荐上报名额分配表》(附件4),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分布、申报情况以及评审结果的评分排序,进行项目定级别。
5.分管院领导审核(9月5日-9月30日)
分管院领导审核本单位项目立项情况。
6.学校终审(9月30日-10月13日)
研究生院组织终审复核,获准立项名单于10月13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结项成果要求
1.第十七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成果要求
项目类型 | 结项成果要求 | |
理工农医类 | 人文社科类 | |
厅级项目 | 满足下列条件中任意1条: ①SCI二区及以上论文1篇 ②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 ③EI期刊论文1篇 ④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1项(至少达到公开阶段) 研究生原创探索科学研究项目须满足下列条件: SCI一区论文1篇或各学科顶刊顶会论文1篇 | 满足下列条件中任意1条: ①CSSCI期刊论文(含扩展版、集刊)1篇 ②SSCI期刊论文1篇 ③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 ④主持完成的研究报告获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参与完成的研究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排名前3) ⑤建言献策被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直接转化为政策或实践项目 ⑥参编完成正式出版(含接受出版)的专著(含编著、译著、文献整理、教材等)1部,且独立完成的章节字数不少于2万字(在专著中需注明完成的章节) |
校级项目 | 满足下列条件中任意1条: ①SCI论文1篇 ②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 ③高水平EI会议论文1篇 ④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1项(至少达到公开阶段) | 满足下列条件中任意1条: ①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5000字以上) ②对行业产业或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研究报告1篇(包括实践报告、专题报告、研究报告、案例报告等,6000字以上) ③参编完成正式出版(含接受出版)的专著(含编著、译著、文献整理、教材等)1部,且独立完成的章节字数不少于1万字(在专著中需注明完成的章节) |
2.第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结项成果要求
项目类型 | 结项成果要求 | |
理工科类 | 人文社科类 | |
厅级项目 | 满足下列条件中任意1条: ①SCI三区及以上论文1篇(选题必须与专业实践方向相关) ②北大核心期刊论文1篇(选题必须与专业实践方向相关) ③EI期刊1篇或EI会议论文2篇 ④参编完成正式出版(含接受出版)的专著(含编著、译著、文献整理、教材等)1部,且独立完成的章节字数不少于2万字(在专著中需注明完成的章节) ⑤技术攻关1项(解决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问题,提供证明) ⑥产品研发1项(研发的产品或开发的软件被行业企业采用并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使用,提供证明) ⑦规划设计1项(包括产品设计、方案设计等,被行业企业采纳并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使用,提供证明) ⑧标准规范1项(已被采纳为行业或企业通用标准;或完成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排名前3),且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并颁布实施,提供证明) ⑨省部级科技类奖励排名前5 ⑩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1项(至少达到公开阶段) | 应满足下列条件中任意1条: ①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选题必须与专业实践方向相关) ②主持完成的研究报告获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参与完成的研究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排名前3) ③建言献策被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直接转化为政策或实践项目 ④参编完成正式出版(含接受出版)的专著(含编著、译著、文献整理、教材等)1部,且独立完成的章节字数不少于2万字(在专著中需注明完成的章节) ⑤规划设计1项(包括产品设计、方案设计等,被行业企业采纳并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使用,提供证明) ⑥标准规范1项(已被采纳为行业或企业通用标准;或完成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排名前3),且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并颁布实施,提供证明) ⑦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1项(至少达到公开阶段) ⑧获得重要行业企业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如大型央企或国企,10000字以上,并提供证明) ⑨文艺作品或体育比赛(获省级及以上奖项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巡展) |
校级项目 | 应满足下列条件中任意1条: ①SCI论文1篇(选题必须与专业实践方向相关,提供录用通知) ②北大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1篇(选题必须与专业实践方向相关,提供录用通知) ③EI会议论文1篇(选题必须与专业实践方向相关,提供录用通知) ④参编完成正式出版(含接受出版)的专著(含编著、译著、文献整理、教材等)1部,且独立完成的章节字数不少于1万字(在专著中需注明完成的章节) ⑤技术攻关1项(解决了行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问题,提供证明) ⑥产品研发1项(研发的产品或开发的软件被行业企业采用并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使用,提供证明) ⑦规划设计1项(包括产品设计、方案设计等,被行业企业采纳并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使用,提供证明) ⑧标准规范1项(已被采纳为行业或企业通用标准;或完成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排名前3),且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并颁布实施,提供证明) ⑨省部级科技类奖励排名前5 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至少达到公开阶段) 11对行业产业或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研究报告1篇(包括实践报告、专题报告、研究报告、案例报告等,6000字以上) | 应满足下列条件中任意1条: ①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1篇(选题必须与专业实践方向相关,提供录用证明,5000字以上) ②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研究报告获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采纳 ③建言献策被厅局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直接转化为政策或实践项目 ④参编完成正式出版(含接受出版)的专著(含编著、译著、文献整理、教材等)1部,且独立完成的章节字数不少于1万字(在专著中需注明完成的章节) ⑤规划设计1项(包括产品设计、方案设计等,被行业企业采纳并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使用,提供证明) ⑥标准规范1项(已被采纳为行业或企业通用标准;或完成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排名前3),且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审定并颁布实施,提供证明) ⑦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项(至少达到公开阶段) ⑧对行业产业或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研究报告1篇(包括实践报告、专题报告、研究报告、案例报告等,6000字以上) ⑨获得重要企业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如大型央企或国企,6000字以上,并提供证明) ⑩文艺作品或体育比赛(获地市级及以上奖项或参加地市级及以上巡展) |
注:1.结项成果均要求云南大学为第一成果完成单位。结项成果要求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共同一作/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在结项成果要求中有特殊说明的除外。第十七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校级项目的成果需注明“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第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校级项目的成果需注明“云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第十七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厅级项目的研究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报评奖等必须同时注明“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第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厅级项目的研究成果,如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申报评奖等必须同时注明“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资助项目”“云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基金项目资助”。不予注明的成果,不认定为项目成果。
2.被列入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内的期刊不能作为结项成果;论文中的SCI分区指中科院分区。
3.作为结项成果的论文要求获得接收函或录用通知。
4.结项成果需与申报书中的研究内容一致。
5.所有培养单位严格按照结项成果要求进行结项验收。
五、其他
1.请各培养单位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条件进行形式审查。若学校终审时发现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经专家复核,不予立项,不再接受材料修改,且视情况减少其所在培养单位下一轮立项项目名额。
2.项目结项成果需达到本通知中第四部分结项成果要求,否则认定为不合格。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专项项目按照所属项目级别结项要求进行结项验收。申报流程见《专项项目申报流程》(附件5)。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65033585
附件:1.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和实践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2.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3-1.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
3-2.云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
4.第十七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及第五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项目推荐上报名额分配表
5.专项项目申报流程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5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9-05至2025-09-15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