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通知公告>正文

第十五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发布者:科研平台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12-06    查看:4175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形成学术研究自觉,我校将启动第十五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 我校在校非毕业年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博士或硕士)均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进行申报,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可申报本项目。

2. 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前期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

3. 与其他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研究内容雷同重复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

4. 第十三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结项不合格和延期结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不可参加本届科研创新项目申报。

5. 第十四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届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本届科研创新项目。

6. 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 1 个项目,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其他项目1 项;如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最多同时参与项目2 项,超过规定者将取消所有项目参与资格,仅保留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的项目。

二、立项计划和资助额度

本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半,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专项项目进行立项,立项项目均可获得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同时鼓励学院、研究院(所)以一定比例予以项目配套经费支持。

为促进研究生更加深入地理解中国,引导研究生学术研究贴近中国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在本届研究生创新项目中,特设“理解中国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支持研究生在相关领域进行专项研究。

同时,为鼓励学术型博士开展原创性研究、完成成果突出的科研创新项目,在结项验收时,将对第十五届科研创新项目的所有博士项目,采用培养单位择优推荐参评(推荐比例不超过各培养单位博士项目总数的5%,若博士项目总数低于10项只可推荐申报1项)、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优秀成果项目,并追加相应奖励。

具体立项计划和资助额度如下:

项目类型

拟立项数

资助额度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人文社科类

理工科类

人文社科类

理工科类

重点项目

189

10000/

20000/

6000/

10000/

一般项目

316

6000/

10000/

3000/

6000/

“理解中国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

10

5000/

三、工作程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认真组织研究生学习《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和实践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及《云南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选题要求》(附件2)等相关文件精神。动员符合条件的学术学位研究生积极参加本次项目申报,并做好选题指导和申报组织工作。培养单位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后择优推荐至研究生院。

1.项目负责人申报(94- 918日)

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按以下流程填报:了解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定申报选题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至少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学者担任)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应用下载《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3),填写完整后上传,并指定指导教师审核。具体操作见《学生使用手册》(附件5)。

2.指导教师审核(94- 921日)

指导教师负责对所指导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见《指导教师使用手册》(附件6)。

3.培养单位审核(94- 925日)

培养单位对通过指导教师审核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为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指定评审专家,并通知相关评审专家登录系统进行评审。具体操作见《院系管理员使用手册》(附件7)。

4.专家评审(94- 109日)

专家认真阅读项目申报书后,根据系统中的项目评审指标,按要求分项给项目打分。具体操作见《评审专家使用手册》(附件8)。

评审要求:(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各培养单位主要领导或学科带头人担任,委员由学院骨干教师担任,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评审工作;(2)研究生院已在系统设置了项目评审指标供评审专家参考,其余细则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研究制定。

5.培养单位定级别(94- 1013日)

根据《云南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推荐上报名额分配表》(附件4),各培养单位按照评审结果的评分排序情况,由高到低给项目定级别。具体操作见《院系管理员使用手册》(附件7)。

6.分管院领导审核(94- 1017日)

分管院领导审核本单位项目立项情况具体操作见《分管院领导操作手册》(附件9

7.学校终审(1018- 1025日)

研究生院组织终审复核,获准立项名单于1025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结项成果要求

项目类型

结项成果要求

博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人文社科类

理工科类

人文社科类

理工科类

重点项目

成果满足下列任意两项条件: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②CSSCI期刊论文(含扩展版、集刊)

主持完成的研究报告获厅局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采纳;参与完成的研究报告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采纳。

建言献策被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直接转化为政策或实践项目。

发表SCI一区及以上论文一篇或成果满足下列任意两项条件:

①SCI三区及以上论文

发明专利(至少到公开阶段)

 

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核心期刊论文

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研究报告获厅局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采纳。

建言献策被厅局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直接转化为政策或实践项目。

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SCI三区及以上论文

②EI期刊论文

发明专利(至少到公开阶段)

 

一般项目

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②CSSCI期刊论文(含扩展版、集刊)

主持或参与完成的研究报告获厅局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采纳。

建言献策被厅局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直接转化为政策或实践项目。

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SCI三区及以上论文

②EI期刊论文

发明专利(至少到公开阶段)

 

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论文

对行业产业或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研究报告(包括实践报告、专题报告、研究报告、案例报告等,6000字以上)

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SCI论文

②EI期刊或EI会议论文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至少到公开阶段)

中文核心期刊

注:

1.     以上成果均要求云南大学为第一成果完成单位。其中,论文要求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其他成果类型要求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排名前三。成果需注明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资助或者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参与资助字样。不予注明的成果,不认定为项目成果。

2.     要求成果满足任意两项条件的项目(博士生重点项目),可重复选择成果形式。如发表两篇论文,或完成两篇研究报告。

3.      被列入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内的期刊不能作为结项成果;论文中的SCI分区指中科院分区

4.      作为结项成果的论文要求获得接收函或录用通知

5.      项目结项成果要求供各培养单位参考,原则上不低于以上要求。其他未列出的科研成果经学院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学校认定,视为有效

五、其他

1.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对照项目申报条件进行形式审查。若学校终审时发现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经专家复核,不予立项,不再接受材料修改,且视情况减少其所在培养单位下一轮立项项目名额。

2. 项目结项成果需达到本通知中第四部分结项要求,不以学生主观填写的预期成果为准,否则认定为不合格。

3. “理解中国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以项目负责人所属培养层次(博士或硕士)的一般项目结项要求为准。申报流程见《“理解中国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项目申报流程》(附件10)。

4. 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需退回已发放经费的50%;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需退回已发放经费的50%,并按照相应比例减少其所在培养单位下一轮立项项目名额。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65033585

 

 

附件:

1. 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和实践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2. 云南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选题要求

3. 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请书

4. 云南大学第十五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推荐上报名额分配表

5. 学生使用手册

6. 指导教师使用手册

7. 院系管理员使用手册

8. 评审专家使用手册

9.分管院领导操作手册

10.“理解中国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项目申报流程

 

 

                                                                                    研究生院

 202394



材料提交时间:
2023-09-03至2023-10-01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